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高职(康复治疗技术专业)招生要求
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康复治疗技术招生要求:
1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;2、我校不予录取色弱、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学生;
3、患有一眼矫正到4.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、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、患有失明、斜视、弱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、肢体残疾、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,我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;
4、男女生比例不限;
5、新生入学后,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,取得学籍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,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秉承“明德、精技、济世、创新”的校训和“自强、至善、尚能、求真”的校风,坚持以“立德树人、尚能精技、凸显特色、创新发展”为办学理念,以“立德为先,管理治院、人才强院、特色立院、实干兴院”为办院宗旨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、以能力强化为核心、以专业建设为重点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突出产、教、研、医结合,努力实现“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”的办学目标。